根据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鄂职院发〔2017〕28号)第二十九条之规定:“休学期满,学生本人须在期满前 15 日内提出复学申请。经学校审查合格,可以复学。复学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 习。对于逾期且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复学手续者,作退学处理。”学生办理复学办法如下:
一、所需材料
1.下载打印并亲自填写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- 复学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2.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;
3.手写申请书并签字;
4.证明符合复学条件的相关材料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教学院审核;
2.学校学工处审核。
附件:
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- 复学申请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