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鄂职院发〔2017〕28号)规定:
“第二十七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,除另有规定外,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为 5 年。
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休学:
(一)在校期间患有疾病,一学期内因停课治疗或休养的时间超过 6 周,或一学期内所缺课时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;
(二)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。
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。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为其保留学籍,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,其人身安全和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。学生每次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,累计不得超过 2 次。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。”
学生办理休学办法如下:
一、所需材料
1.下载打印并亲自填写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- 休学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2.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;
3.本人及监护人手写申请书并签字;
4.证明符合休学条件的相关材料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教学院审核;
2.学校学工处审核。
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休学申请表.pdf